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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璧山:当“河长”联手“检察长”,水清了岸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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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老远都能闻到臭味儿,从来都不敢到这个河里来洗衣服,经过治理,改善了好多哦,这几天天气凉快,我们晚上还要到河边来散散步......”
6月30日,璧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孟卫红、璧山区水利局局长唐应容来到璧山区广普镇璧南河支流进行回访,附近的群众热情地向大家介绍道。
而这一切改变,还得从今年4月璧山区检察院签订的一项协作制度说起。
4月16日,璧山区检察院与该区河长办签订《关于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在共同推进河流管理保护工作中建立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巡查、调查协作和技术支持等12项机制。同时,该院还在区河长办设立派驻检察官联络室,实现一条线索、同步响应。
“据市生态环境局对璧南河流域例行水质体检通报,广普镇辖区一条支流存在水质不达标的问题,水质监测结果为劣Ⅴ类。”协议签订的当天下午,璧山区河长办就向该院移送了这一线索。
“该支流水流一般,河道内有枯枝落叶和生活垃圾未进行清理,部分断面水体发黑并有油性漂浮物。”3天后,该院由副检察长陈里带队,与璧山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一道对此开展联合巡查。
经过调查走访,该院初步判定,河流污染主要是沿岸部分作坊、养殖场、食品厂、农户污水直排,以及河道内多年淤积和生活垃圾、枯枝败叶清理不及时造成的。
4月25日,该院向广普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治理相关污染问题,确保达到地表水水质Ⅳ类及以上标准。此外,该院与区河长办、广普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整改措施。
收到检察建议后,广普镇政府全面排查河流污染源,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抓紧抓细抓实整治工作。
“针对农户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我们及时新修建了污水收集池,责令豆腐作坊将生产废水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督促食品厂清掏污水收集池、实施净化处理,并加强了养殖合作社养殖污水日常巡查监管。”广普镇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该镇政府还对症下药精准实施河道治理,新建放空设施3套、开展河道清淤清障、栽植水生植物10余亩,并安排专人实施河道日常清漂保洁。
与此同时,该区河长办开展消除璧南河流域Ⅴ类、劣Ⅴ类水质监测断面攻坚行动,并将整治效果纳入全区河长制考核。“对整治不到位的,由镇党委书记向区总河长写出书面说明。”该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说。 “经过一个多月的密集治理,该支流在璧山区河长办6月水质通报中,监测结果为Ⅲ类,水质得到明显改善。”联合回访现场,广普镇党委书记汪勇介绍,两岸除了增添绿植继续净化水质,还增加了生态修复装置。
“河长办将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各项衔接配合机制,共同推进河流管理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唐应容表示。
孟卫红表示,该院进一步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基层政府切实履行落实好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为绘就“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画卷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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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重庆检察一分院、璧山检察文字 | 满宁、潘强、郭佳佳图片 | 曾幼林校对 | 骆军 编辑 | 谭岗岗
排版 | 谭啸鹏 审核 | 满宁主编 | 侯映雪